材料之四
关于第七届教职工 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代表团负责人、主席团组成人员的
情况说明
周 琦
(2016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我受湘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的委托,就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团负责人、主席团组成人员的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次“两会”代表人数
湘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原有代表174名,因2名代表已正式调离学校、1名代表已办理退休手续,这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同时,增补黄竹青同志为代表。因此,本次会议代表人数为172名。
二、代表团代表及有关代表团负责人的异动情况
由于2015年省委对我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团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代表团组成单位、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如下:
第一代表团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哲学系分工会、历史系分工会、旅游管理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李佑新同志担任团长,陈代湘、肖芳林、陈非文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二代表团由商学院分工会、艺术学院分工会、子弟学校分工会组成,建议罗菊兰同志担任团长,周维平、彭焕明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三代表团由公共管理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成志刚同志担任团长,罗益花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四代表团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分工会、体育教学部分工会、图书馆分工会组成,建议黄德华同志担任团长,熊茂湘、朱志坚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五代表团由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工会、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金义华同志担任团长,舒适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六代表团由文学与新闻学院分工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分工会、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龙进良同志担任团长,李剑波、刘金刚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七代表团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教科部门分工会组成,建议尹付成同志担任团长,喻祖国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八代表团由化学学院分工会、化工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刘稳丰同志担任团长,杨运泉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九代表团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分工会、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组成,建议刘国华同志担任团长,罗文波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十代表团由兴湘学院分工会、行政部门分工会组成,建议陈旭同志担任团长,何振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十一代表团由党群分工会组成,建议瞿鹤鸣同志担任团长,谢罗奇同志担任副团长。
第十二代表团由国际交流学院、国际交流处直属工会小组、后勤保障处分工会组成,建议李涛同志担任团长,曾新民同志担任副团长。
三、主席团组成人员的异动情况
因学校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本次大会主席团由(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继平、尹付成、邓春梅(女)、龙进良、宁建民、成志刚、朱向群(女)、刘长青、刘长庚、刘国华、刘建平、刘稳丰、齐绍平、李涛、李佑新、肖志伟、张海良、陈旭、陈湘满、欧阳建权、罗和安、罗菊兰(女)、金义华(女)、周益春、郑赤建、钟建新、高协平、黄云清、黄竹青(女)、黄德华、章兢、楚忠和、廖永安、谭援强、戴飞军、瞿鹤鸣等36人组成。
大会秘书处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