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廖永安代表:为推动“法治湖南”建设进程,策马扬鞭
法学院30年的发展,谱写出了由稚嫩走向成熟、由探索走向辉煌的壮丽篇章,成为引领湖湘法学教育的中流砥柱。回望30年,法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法治湖南”建设进程中,又作出了哪些贡献?10年一个台阶,10年一次飞跃,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又靠什么来赢得新发展?为此,我们专访了法学院院长廖永安教授。
记者:法学院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廖永安:这些年来,法学院不断地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沟通,建立新平台,比如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湖南专利分析预警研究中心,与省检察院建立了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与省高院建立了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等。
这两年来,通过与省司法厅建立了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现在正在开展全省的司法行政队伍的调解人才大培训,在湖南调解人员缺乏有效培训的现状下,这将是法学院服务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创举。
在知识产权领域,在企业与机关单位做了100多场公益培训,还与很多的企业和高新区开展项目合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因此,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强力推进了服务社会的功能,来扩大和强化其影响力,以及在湖南法治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进程中的独有贡献。
湘大法学院和湖南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深远。湘大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湖南,湖南的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法治建设,也离不开湘大。现在通过各种平台的搭建,在不断强化他们的依存关系和融合关系。湖南的特殊环境凝练湘大法学学科的特色方向以及他所具有的独特职能。
记者:“法制湖南”建设进程中,作出了哪些贡献?
廖永安:湘大法学院被誉为湖南法律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法学院在30周年院庆时进行了一个盘点,培养出了5000多名全日制本科生,4000多名研究生,100多名博士生,还有数以万计的自考生、函授生。湘大是湖南法学唯一的自学考试的主考院系,从目前来看,在湖南的公检法系统,有湘大学历背景的,达到了70%左右,这足以证明湘大法学30年为“法治湖南”建设作出的贡献。老师们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也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30年来,老师们在围绕湖南建设,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研究,他们的科学研究成果也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尤其是近些年来的年轻老师,在这方面表现相当活跃,他们通过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身体力行地推动着“法治湖南”建设进程。
学生组织也承担着重要角色。像权益救助中心,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勇于担当,被评为了“2011年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群体”。
随着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湘大法学院在推动湖南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会越来越重要,因为2011协同创新平台就是要突破体制机制,打破现有封闭的体制机制,加强高校与实践部门的联系互动,形成一种良性的运行机制。
记者:新形势下靠什么来赢得新的发展?
廖永安:法学院正站在第4个10年的起点上,在新的形势下,机遇与挑战并存。为此,要用四项举措来推动法学院第4个10年的发展。一是,加强创新。充分利用2011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我校法学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在保持优势学科地位的基础上, 打造自己的特色学科,如非洲法,体育法等,真正打造湘大法学院在湖南的“领头羊”地位。二是,充分利用院友资源。任何一个学院,最根本的是人才培养。湘大法学30年为湖南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这是湘大法学院最为宝贵的财富。通过法学院30周年院庆,加强了和院友的沟通,充分取得了院友的支持,以谋求法学院新发展。三是,拓宽社会服务的领域。高校的三项重要职能就是服务社会,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研究。利用好2011协同创新平台,加强与实践部门的联系,打造起服务社会的新品牌。四是,把人才培养作为最终的目的和归属。下一步的发展,一定要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手段,进一步开展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学生记者 刘军 刘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