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 积极作为
为建设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再立新功
——在“我为学校发展献一计”座谈会上的讲话
戴飞军
(2014年9月25日)
各位老师们、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开展“我为学校发展献一计”活动。这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凝聚教职工智慧力量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刚才,大家围绕延东总理的批示,就如何把学校建设成为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的目标,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大家发言踊跃,态度积极,体现了很好的主人翁意识和爱校兴校的责任感。工会作为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独特的组织优势,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总要求就是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来聚焦、聚神、聚力,在服务科学发展、维护教工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等方面争取更大作为,彰显更大价值。下面我就工会组织如何抓住机遇、科学履职、助力发展谈几点想法:
一、深刻领会批示精神,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快学校科学发展
9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为我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把学校办成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延东总理的批示,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校政治地位和办学成就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学校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是学校和全体教职工在庆祝第30个教师节和复校40周年之际收到的最好礼物,也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寓意着学校发展极有可能进入新的快车道。
为了贯彻落实好延东总理的指示,学校党委书记章兢同志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作了题为《尊师重教,立德树人,努力建设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大学》的主题讲话,提出了学校贯彻落实指示精神的具体要求与措施,从必须找准抓牢“科学把握大学职能拓展与使命聚焦”、“构建完善现代大学”、“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这4 个工作着力点,进一步谋划好、实施好学校综合改革,加快学校科学发展。
“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是延东总理的批示的精髓。为了更好地领会延东总理的批示,我再次学习了《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振兴计划发展目标中提到“建成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据说,延东总理在批示时,特意亲自加上了“现代”2 个字,意义深刻。《振兴计划》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九个方面、26项主要任务,这26项任务实际就是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的26 个重大措施,有些项目我们已经挤进了享受优惠政策笼子,但还有大部分项目还要争取,如“加强区域内外高校交流合作”、“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等等,如果有更多的项目挤进去,全面列入到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中去的话,那学校就会进入建设与发展的快车道了。所以,我们全体教职工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科学谋划,奋发图强,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快学校发展。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职能
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今年是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之年,四项改革方案正在讨论修改,学校章程已经修订报批,各项规章制度正在全面清理、修订和完善,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切实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职能。
学校在分解今年党政工作要点时,明确提出要加强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加大校务公开力度,确保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工会要认真组织研究、讨论,进一步健全两级教代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抓紧修订完善《湘潭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湘潭大学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规定》、《湘潭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学实施细则》、《湘潭大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等。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建立代表岗前培训制度,探索建立校教代会代表向选举单位的二级教代会述职制度,切实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和责任感;要探索建立教代会代表调研巡视制度,加强代表与校领导、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开展代表知情知政活动,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学校和各职能部门的情况,提高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实性效。
三、切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的质量水平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些教职工对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提案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对提案工作不太重视。经常是会前重视、会后忽视;二是提案撰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多数提案从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增强学科实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民生和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少提案深入调研不够,所提问题站的高度不够,反映问题的面比较狭窄;有的提案只提问题,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还有的提案不够规范。三是提案落实工作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职能部门和领导对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不够强;有的部门在承办提案中相互推诿,敷衍应付,沟通工作不细致;还有部门对提案的落实,作解释性说明的较多,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较少,甚至没有。因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校班子的整改措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在今年暑期研讨会上也作了《提高认识,创新举措,切实加强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发言。
为创新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切实发挥好提案工作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我们拟采取一些新的举措:一是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提案工作“三公开”制度,即提案征集内容公开,提案办理程序(过程)公开,提案落实结果公开,要在校园网政务信息港、宣传栏中进行公开,保证提案工作“三公开”制度的落实。二是建立提案承办时限追踪督办制度和评价制度。试行重要提案由领导领衔督办和工会挂牌督办制度。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必须明确答复“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或“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对“暂缓落实”或“无法落实”的回复,要详细说明原因;对回复为“正在落实”的提案,须在下年度提案承办工作会上报告上一年度提案落实结果。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对落实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该提案的落实。对无故拖延提案落实进度,或不能按承诺落实提案的单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通过《提案工作简报》或其它形式给予通报;同时要实行代表对提案办理质量的评价制度,评价结果要进行公布。三是建立提案工作评优表彰制度。为鼓励基层单位加强对提案征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征集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从2014年开始,设立“优秀提案组织奖”,同时,也对代表提案进行“优秀提案”的评选。四是开展代表提案培训交流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虚心学习兄弟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教代会代表作如何撰写高质量提案的报告,邀请优秀提案代表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代表介绍经验。五是进一步规范提案工作程序。实行提案工作“五会”制度,即提案征集培训会,提案立案评审会,提案承办研讨会,提案落实见面会,提案总结表彰会。
各位专家、老师们、同志们,工会是助推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让我们聚焦中心,积极作为,为建设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