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女职工的自强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鼓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更好地为我校的改革发展服务。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女工干部”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统一部署,在各单位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分工会组织实施。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女教职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改革,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女教职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二)“优秀女工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女工工作,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关心、团结教职工群众,在女教职工中起表率作用。
2、热爱女工工作,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要结合本单位女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推选出来。
2、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名单及登记表的纸制档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交校工会文体活动与管理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ghwt@xtu.edu.cn。联系人:黄益荣,联系电话:58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