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进一步实施学校送温暖工程,现将2022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重大疾病
因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在按本市医保制度规定负担医药费后,家庭生活仍受到严重影响的困难教职工。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要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白血病、截瘫等。
(二)残疾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教职工(需附相应残疾证明)。
(三)自然灾害
家庭遭受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四)其他意外
家庭遭受火灾、交通意外等突发性灾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二、 办理程序
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分工会了解核实困难情况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申报人信息,申报人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审核,补助名单将予以公示;如发现虚假申报材料,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补助款。
三、 办理时间
为确保困难补助按时发放到位,请各分工会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交校工会综合管理部002办公室吴海燕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31-58292016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