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离退休工作部(处):
学校积极倡导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构建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身患重症教职工的帮扶力度,着力减少我校教职工“因病致贫”的现象,从而体现出广大教职工乐于奉献、爱心互助的高尚品德,使遇到特殊困难的教职工感受到各级组织的关怀,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和温暖。校工会根据《湘潭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13年工作计划,定于近期实施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补助相关工作。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度爱心医疗互助的补助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1、会员在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0日期间因病住院的出院结算单(复印件);
2、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个人交纳补助登记证;
3、个人自付段在医保结算后超过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疾病诊断书和出院小结。
二、组织工作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及离退休工作部(处)安排1名专干负责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要求汇总,统一交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校工会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
三、办理时间
2013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将汇总材料交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2016
四、发放程序:
1、召开湘潭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申请报告,核算、批准补助金额。
2、由计划财务处根据管委会审定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会员的个人帐户。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做好爱心医疗互助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