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展示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工会决定于2013年12月24日举行湘潭大学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教职工秧歌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24日下午3:00,学校综合办公楼广场或体育馆。
二、比赛内容
自编健身秧歌舞套路。
三、参赛方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参赛,也可多个分工会联合组队参赛。
四、报名要求
参赛人员必须具备湘潭大学工会会员资格,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运动员中必须包括6名男队员、缺少一人扣0.2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必须参加,否则扣0.5分。党政负责人参加给予加0.2分。
五、竞赛办法
1、编排原则:以传统秧歌舞的动律为基础,结合体育健身的特点,保留秧歌舞的基本步法,既有利于身体的全面锻炼,又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和安全性。但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
健身秧歌的手臂动作要体现多样性,并与步法协调配合,不得出现地上翻滚、倒立、托举、翻腾等违例动作。整套动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开始和结束;除开始和结束姿势外,在整套套路中允许出现四拍的静止姿势,但不得超过两次。
2、音乐选配:内容以歌颂毛泽东思想为主题,具有民族特色风格,有利于健身秧歌的演示。时间为4'30"—5'。音乐前奏不得超过二个八拍,在成套动作结束时音乐应同时停止。
各参赛队按健身秧歌的音乐要求自备(自制或自选)音乐,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并在赛前交到大会,由大会统一播放。
3、全套队形变化不得少于六次,队形变化应注意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整套动作要充分利用场地。
4、健身秧歌采用徒手或单手(或双手)持轻器械表演,轻器械包括绸带(巾)、扇子、手绢、腰鼓、花棍等,双手持器械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全队必须统一。器械的使用情况为重要的评分因素,不允许出现轻器械的技巧和抛接动作。
5、各队出场顺序将在领队会上抽签决定。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最佳表演奖、最佳活力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组织奖,并对获奖单位给予奖励。
七、评判办法
1、各单位推荐一名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校工会选派评委主任。
2、计分办法:比赛采用10分制,现场打分亮分。(评分标准和记分方法见秩序册)。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工会。
中国教育工会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