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建立“湘潭大学在职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爱心互助金”。经过在湖南大学等省内高校进行调研,并参考国内各高校的具体做法,校工会制定了《湘潭大学在职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做好爱心互助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实施严格、规范的民主管理,5月25日校工会组织召开了由校工会委员和教代会生活福利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座谈会,6月17日又召开了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就互助金管理的办法讨论稿条款逐一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建立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是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的集中体现。开展在职教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是在学校支持下,依靠全体教职工合力构建抵御重大疾病给教职工带来经济风险的有效屏障,是全校教职工奉献爱心、扶危济困、互助互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