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全体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实现“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主持召开女职工委员会、部门分工会女工委员、全校女教职工大会。协助校工会组织筹备女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大力宣传和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行为作斗争。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建立健全妇女劳动保护制度,促使女教职工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四、组织全体女教职工深入广泛地参与“五好文明家庭”与“优秀女教职工”的评比活动,正确处理好家庭及社会关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五、围绕学校中心和校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根据女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组织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
六、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协助行政和有关部门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
七、积极宣传女教职工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向工会和社会、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校工会和上级有关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